十年條款
這是我們教堂的十字架,我一直覺得懸吊在上方的概念,既具有巧思也帶有豐富的神學。在講台及會眾中間,意味著台上服事同工是跟著會眾一起仰望,引出一種神學的詮釋,上帝在我們當中。 對我而言,這是更加貼近基督的精神,不論身份、族群、性別、語言及立場,都共同敬拜上帝。 而我們也會再次從禮拜中被差遣,在生活中實踐基督的教導,在充滿惡意的環境裡依然保有良善,也就是說,我們被呼召效法基督的模樣展現包容、接納。 我實在無法想像當耶穌呼召門徒時,祂會這樣說:「來,跟隨我吧!但是等等,我要先觀察你十年,確認你是否忠心,確定你不會把我賣掉,然後你才能做我的門徒。」 對,就是要談到最近的話題「十年條款」,在這之前先點播陳奕迅的歌曲《十年》來當背景音樂,不過兩者之間沒有關聯。 十年條款的脈絡,簡單而言,是來自於中國的威脅,因為聽聞國外許多台灣教會被中國人「整碗捧走」,所以可以理解那種擔心台灣教會被滲透的焦慮。 我個人支持這條法案,不僅是研議小組內有我尊敬的前輩和朋友,也相信他們在討論的時候,一定是絞盡腦汁地把各種情況通盤考量過,我肯定他們的辛苦,也知道有不懷好意的壞人試圖用各種方式侵略。 但我個人也希望有不同的聲音被聽見,不是為了反對,而是為了讓信仰的論述有機會被表達出來。如果我們知道邪惡的中共政權會用各種手段使人民噤聲,我們更不能用同樣方式去壓制不同意見。 因為敵人也可能就在本能寺,當我們對外籍人士戒慎恐懼,從本土的外教派轉籍進來的,也不一定安全,我們不知道華語又偏靈恩的教會背後有沒有中國的影子。 倘若將每個人都視為居心叵測的間諜、是可疑的,需要審查才能成為基督的肢體,那麼耶穌為何要招攬會出賣祂的猶大?何況台灣長老教會對於滲透應該不陌生,甚至早就見怪不怪,解嚴之前不就聽聞教會及牧者裡有所謂的「情治人員」,那個時候我們是如何應對? 正是忠心活出基督的模樣,對於「外人」不是築一道高牆,福音書裡的基督為我們親自示範,不論是誰,祂依然召喚他們到桌前領受恩典。基督信仰並非排除異己的宗教,而是在艱困的時局裡相信上帝掌權,我們僅是招呼並歡迎所有人,甚至包括敵人一起仰望上帝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