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十25-37 你去,照樣做吧!
無法感受上帝話語的力量
耶穌在曠野勝過魔鬼的考驗之後,祂服事的道路依舊不時遭遇試探。福音書的作者路加用字遣詞富有意思,有律法師來找耶穌問道,或許是想挑戰耶穌,要知道耶穌有幾把刷子,或許是虛心求教;此處使用的字是「試探」,當然不是指律法師引誘耶穌離開信仰,律法師對律法相當熟捻,是精通聖經的學者,若輕視耶穌的教導,應該會輕蔑的口氣,甚至不理會耶穌。因此,試探明顯是針對耶穌,一位宗教專家、聖經學者,竟然會來請教信仰的問題,無疑會增添耶穌的名聲和榮耀,我們也會發現耶穌一直在抵抗受人歡迎,抗拒眾人擁戴祂作王。
律法師的問題表達出對耶穌的敬佩,不是宗教信仰的尖銳問題,不是倫理的道德辯論,「可以還是不可以?」,律法師的問題直接進入靈魂的需要,「老師!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?」(v.25),他的眼光注視在要「做」些什麼事情,才能得到上帝恩典、擁有永恆的生命。耶穌也可以發表長篇大論,解決律法師心中的疑惑,耶穌沒有直接給予答案,反而是問他有關律法的解釋,顯然律法師雖然經常鑽研律法,卻沒有從律法之中找出與永生的關聯性,換句話說,律法師知曉聖經知識、神學,卻未曾在上帝的話找到生命。
令人意外的是,耶穌沒有反對律法師對於以「行為」換取「恩典」的看法,反而引導他重新回想上帝的話,律法師的回答也幾乎無懈可擊,完全正確的標準答案,甚至也獲得耶穌的稱讚,不過下一句話帶有一點諷刺的意味,「既然你已經知道答案,那麼就遵照著經文,遵守上帝的命令,便可以得到你心目想要追求的永生。」,律法師的回應沒有絲毫錯誤,卻仍要據理力爭自己是對的,這人明明已經獲得耶穌的肯定,為何還要極力證明自己是對的?他反問耶穌「誰是他的鄰舍?」這一句話顯露他的傲慢與無知,因為上帝的話並非用來判斷對錯、分出高下;福音是喚醒我們心中對上帝的盼望,重新點燃心靈的力量,用心感受上帝在我們日常生活當中的工作,不是讓我們成為法官。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力、盡意愛主-你的上帝,又要愛鄰如己。」(v.27),律法師知道律法,卻無法在生活中實踐,無法感受到上帝話語的力量。
想要證明自己的試探
在律法師身上,我們會發現人性的盲點與軟弱,著急且用力地想「證明」自己的價值。每個人都是有價值的,但刻意強調自己有與眾不同的力量,可能無法顯露真正的自我,若是耶穌一天到晚誇口自己獨特的身份和榮耀,祂就不能像在客西馬尼園那樣,真實地袒露自己的軟弱。不會跌倒的基督,事實上是榮耀神學的縮影,講求超凡的經驗,「只許成功,不容失敗」的心態,把基督信仰改造為藐視弱者的宗教,「失敗,代表不夠敬虔,要不然就是有得罪上帝,所以被懲罰。」,沒有惻隱之心,營造一種氛圍,只有成功人士才能來到上帝的面前,這種信仰只會把人推遠離上帝。但耶穌未曾避諱談及自己的軟弱,祂毫不遮掩自己的情緒,在拉撒路的墓前落淚(約翰福音十一35)、在聖殿發怒翻桌(約翰福音二15),即將面臨十字架前的祈禱,也毫無保留地展現憂傷、恐懼和無奈(馬太福音廿六36-46)。
耶穌沒有想要證明自已具有無比的神力,因為想要證明自己恰好正是一種試探,耶穌在出道前,魔鬼以「你若是上帝的兒子。」(路加福音四3),作為起手式,迫使耶穌展現來自天上的能力;也有人想要耶穌顯現天上的神蹟(路加福音十一15),企圖使耶穌相信只要大手一揮,萬國都會相信祂就是上帝的兒子,所有人都會恭敬地到祂面前跪拜。倘若耶穌要用神蹟證明自己,就要不斷地施展權能,到最後神蹟淪為街頭表演,既有趣也會吸引眾人駐足觀看,但等到要呼召人追隨、奉獻時,群眾也會馬上轉頭解散回家。世人眼目若專注於神蹟,那麼大家相信的,可能就只是崇拜力量,而非信仰。
敘事並非要責備基督徒的無所作為,而是邀請我們思考,為何而做?因為有許多人為了證明自己而利用上帝的名義,耶穌挑戰的是像律法師一樣,擁有聖經知識和神學,整天把經文掛在嘴上,講著冠冕堂皇的話,卻沒有認真認識上帝的人;生命停滯不前,沒有向前進步,也就是說,對上帝的認識停留在舊有的觀念,沒有新的學習,這種人通常有危險,而且顯而易見,就是認為自己都是對的,不會虛心請教,因為想證明自己是正確的,背後潛台詞往往是「你們都是錯的」。越想證明自己的人,越不會倚靠上帝,意思是,我們的雙手想要緊緊抓住自己,要自己控制和主宰,越不會有所謂的「鄰舍」,因為其他人都是敵人。當我們在說凡事交託給上帝時,要記得是我們把手交出去,要上帝牽著我們的手,那我們的手握著的不是自己,而是讓上帝帶領著我們,往什麼方向、地點,有時候沒有這麼明顯,卻能安心,因為上帝與我們同在。
關鍵在於動了慈心
當我們想證明自己,很容易會用上帝的話壓迫別人,律法師想證明自己是對的,因此在他眼裡沒有鄰舍,他愛的上帝其實是他自己。然而律法是上帝的話,帶來釋放與和解,並非是壓迫。耶穌舉出「好撒馬利亞人」的比喻,其實是讓律法師重新看見律法並非為了定罪,而是為了服務眾人,讓人能重新開始,以及新的盼望。比喻中提到有人在路上被打到半死、倒在路邊,傷勢嚴重,其中有兩個宗教人士路過,一個是祭司、一個是利未人,分別負責祭祀、協助各樣禮儀和管理聖殿事務,但他們看見了需要幫助的人卻見死不救。照一般理解,祭司和利未人是通曉律法與規定,因此,有可能他們是害怕觸碰到屍體,沾染污穢,使自己不潔淨而影響敬拜的事工,表面上他們是為了上帝,耶穌也並未否定他們的決定,不過耶穌卻特別提到一個關鍵字,「動了慈心。」(v.33)。
十五章的浪子回頭,父親也是對小兒子「動了慈心」;同一個字,表達「愛」的意思。由此可見,比喻是一個反諷的對照,猶太人最瞧不起的撒馬利亞人,竟然為受傷之人停下腳步,用油和酒處理傷口,妥善做完簡易的包裹,甚至還把傷患帶到旅店照顧、幫忙付醫藥費,做了超過我們所認知的義務,不得不說,比喻裡的撒馬利亞人也太過好心了,這個世界上真的存在這麼好的人嗎?怎麼可能?我的意思不是說世界上沒有好人,而是好過頭了吧,是傾盡全力幫忙一位陌生人,在我們的觀念裡不是別有目的,就是濫好人,但耶穌未曾給予評價,只是反問律法師,祭司、利未人和撒馬利亞人,哪一位會是受傷之人的鄰舍?不論你是什麼人,只要有憐憫的心腸,就能成為別人的鄰舍。這其實就是回應律法師的問題,他想要「做」些事情獲得永生,然而耶穌要求他的,並非只是禮拜中的服事和敬拜,而是在生活中對別人的給予和服侍。
耶穌的比喻也打破律法師心中對「鄰舍」的概念,因為猶太人傳統想法是同一類人才被稱為鄰舍,有錢人與有錢人、窮人與窮人,同性質彼此是鄰舍。換句話說,鄰舍是有條件和藩籬的,更不用說猶太人只會跟猶太人作鄰舍。因此耶穌的問題迫使律法師重新思考鄰舍的定義,最重要的擁有憐憫,這就是一種翻轉,耶穌用了許多篇幅詳述撒馬利亞人的行動,這肯定是值得注意的焦點,憐憫不是帶著目的,不是為了想要證明什麼,而是看見別人的痛苦後,發自內心的去幫助;我們能從耶穌的比喻裡發現,祂對律法師的回應,其實就是要告訴我們,永生就在於我們對鄰舍的痛苦有所回應的那一刻裡發生、展現。
愛是最大的力量
猶太人認為撒馬利亞人不可能做出好事,但耶穌的故事顯然是要點醒律法師,需要打破偏見和歧視,那些被視為「不可能」之人,也能夠成為幫助別人的英雄;既然「他們」都能幫助鄰舍了,何況是我們?因此,我們所能做的,就是在日常生活裡,盡所能地展現「愛」在我們當中。因為,故事已經賦予我們啟示,遵守上帝的律法只是基本,如何對待鄰舍,才是決定我們履行上帝呼召的關鍵,彌迦書六章8節不斷地重述:「行公義、好憐憫,存謙卑的心與主同行。」,憐憫與公義是同一件事,有憐憫的心會為不義感到憤怒、有公義的認同會引發憐憫的行動,透過義行承受永生的人,也會期待世界有公義。耶穌的比喻正是要消彌意識形態;撒馬利亞人有憐憫的心,進而迫使律法師消除種族和信仰的偏見,有時那些不是上帝子民的人們,的確比上帝的百姓做的更多、更好、更有基督的模樣。
耶穌的故事不止挑戰律法師,也同時是對我們的挑戰,祭司、利未人和撒馬利亞人都有共通點,他們都「看見」受傷的人,然而看見並不代表什麼,在這個資訊爆炸的時代,我們比以往更容易接觸社會議題,看到不同受苦的新聞,可以按「讚」或「分享」,表達自己的關心,每天都看見人世間的苦難,但我們可能也像宗教人士那樣,冷漠、逃避,只沉浸討論在事工當中,維持自己的聖潔,但也許耶穌的比喻,正是要提醒我們,永生不是強調神聖,而是會弄髒雙手。我們不是上帝,當然無法醫治別人,但是我們能用自己僅有的油和酒洗滌傷口。耶穌邀請我們成為別人的鄰舍,而非變相要求別人成為我們的鄰舍。
這次休年假,感謝教會讓我們有機會短暫避靜,到英國找默認兄弟的乾爹,他是聖公會的牧師,剛好有機會帶我們參加他朋友的封牧禮拜,坎特伯里教堂,當然因為聽不懂英文的緣故,我只能一直看,映入眼簾的,是欄杆上的裝飾,彷彿像是一顆愛心,但也很像是展現肌肉和力量;世界上強調力量的人,沒有真正的愛,充其量只是外表強壯,卻不等於能夠改變世界,因為只想佔據資源、強調自己;相反的,真正的愛有真正的力量;真正有力量的人懂得給予和分享愛,有愛的人懂得自己有保護別人的力量,即便軟弱,但展現出來的力量,足以讓受傷之人得到幫助。
結論
從耶穌的比喻中能夠曉得,真正有力量的,乃是「動了慈心」,是有憐憫、付諸愛的行動之人,把陌生人視為鄰舍,永生來自上帝的律法,而當我們行出上帝律法的同時,我們已經活在永生,耶穌也為我們示範,愛才是最大的力量,我們把所聽到的,在生活行出來:「你去,照樣做吧!」(v.37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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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坎特伯里教堂內的欄杆 |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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