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喜歡攝影,記錄生活的片段,也記錄光影的變化。那天主日午後,公報社記者採訪結束,私下閒聊,我提及自己熱愛台東的陽光,具有一種獨到的魅力,尤其是夏季的日光,照射在萬物之上的畫面,令人為之著迷。


不過住在台東,優點是可以眺望日出,缺點則是無法欣賞日落。


光是攝影的靈魂。一般拿起手機或相機拍照,是想將看見的美好人及事物,凍結在那一瞬間,但若仔細從螢幕裡觀看,也是在搜尋光的過程,背光的影像給人朦朧的感覺、順光的拍攝給人鮮豔的顏色,光的變化影響攝影的成果。


光既巧妙又豐富,就像一場奇特的魔術表演,每次都不一樣,每次都有奇妙的驚喜,光不僅是點綴,更能讓影像具有動感的生命力,如果要有個形容的詞彙,我會用「有神」,就是炯炯有神的有神。


「上帝說:『要有光』,就有了光。」(創世紀一3),這是上帝創造世界萬物時的第一個創造,光彷彿就是上帝的化身,所到之處像似神聖的降臨,驅散黑暗及寒冷,賦予生命及盼望。


我喜歡攝影,雖然沒有掌握專業的技巧和器材,但是喜歡從螢幕中追逐光影的輪廓,藉著觀景抽離繁忙的行程,尋光的過程就像默觀,看見光的構圖,內心便雀躍不已,也被再次提醒,上帝之手依然在工作;光象徵聖靈使萬物更新,使心靈復甦,攝影的成品就像是祈禱的內容。


願近日聽聞到的傷痛,有上帝之光照耀,有醫治和安慰,有公義和真理。俯拾周圍的光影,說不定就有一道溫暖的光,會照射進我們的靈魂,引領我們離開灰暗的泥沼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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