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可福音九38-50 作彼此和睦的鹽
只有兩條路的選擇
馬可說故事的節奏緊湊,敘事緊連敘事,從第九章開頭提到耶穌的登山變貌,中間發生治癒和趕鬼的插曲,再到祂預言自己的受難和門徒爭論誰是老大,每個事件馬不停蹄地出現,幾乎沒有喘息空間,敘事連接下會注意到一則隱藏的主題,就是對於耶穌的認識要打掉重練。祂講過的話、做過的事。都要暫停手邊的忙碌,在腦海回想經文的蛛絲馬跡,循著聖靈的軌跡,重新發現福音的意義,理解福音在生命裡的力量。福音啟示上帝自己,我們藉此看見祂的拯救,邀請我們參與在祂的計畫當中,明白我們正活在恩典裡。
耶穌講述關於接納的教導,抱起孩子做了示範,門徒彷彿有聽沒有懂。下課後,其中的門徒約翰激動地向耶穌報告:「老師、老師,我們在路邊發現有個人奉你的名在趕鬼,我們阻止他了,因為他不是跟我們一夥的,不是我們其中的一份子。」,單就約翰的描述,就能知道門徒不僅非常排外,還眼紅別人的事奉。馬可持續點出門徒的軟弱,認為自己被特別的揀選而產生自負的心態,這時的門徒儼然就是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模樣,專注在別人的問題,忽略自身的毛病。然而,這還不是敘事最重要的主軸,最奇特之處在於耶穌的回答:「不要阻止他,因為沒有人奉我的名行異能,反倒輕易毀謗我。不抵擋我們的,就是幫助我們的。」(v.39-40),不僅如此,耶穌後續說話的內容是越來越沉重,甚至有點類似詛咒的地步,聽起來不是那麼地舒服。
那些害別人跌倒的,要被扔進海裡,犯罪的手腳要砍斷、眼目要挖出來,免得下地獄。近似審判的言論、血腥的畫面,令人不寒而慄,打破我們對於耶穌的想像,不再是慈愛、溫柔和憐憫的形象,而是嚴厲、冷血及可怕的面貌。耶穌提出懾人的警告,強調地獄裡不死之蟲與不滅之火,象徵惡人的悲慘結局,受到上帝審判、接受刑罰,伴隨劇烈的痛苦,而且刑期是永遠,沒有緩刑、假釋,或是出獄的一天。這個選擇只有兩條路,若不是抉擇永遠的生命,就是墮入永遠的黑暗。
地獄是個靈魂拷問
如何選擇是回應耶穌第一次預言自己受難時,關於追隨基督、尋求信仰的意義:「人就是賺得全世界,賠上自己的生命,有甚麼益處呢?」(馬可福音八36)。言下之意是生命的價值勝過世界的價值,這其實是靈魂拷問,是信靠交託?還是焦慮操煩?人性經常無視自己的問題及需要,誤以為自己正直、公義,是好人,對於自己的「惡」是無感的,反而聚焦於別人的壞行為,都是別人的問題,想抓住別人的錯誤,證明自己比較優越,以這種眼光來衡量別人的價值。詩人寫下詩篇,就有針對自己的反省:「誰能察覺自己的錯失呢?求你赦免我隱藏的過犯。」(詩篇十九12),人性最拿手的,就是很會檢討別人,卻鮮少會檢討自己。馬可眼中的門徒,是我們的借鏡,他們展露出自私和愚鈍,時常沒有信心及勇氣、表現怯弱與嫉妒心爆表,他們示範了跟隨基督並不表示煥然一新、脫胎換骨。事實是依然有爭吵存在,完全符合人性,對於耶穌的教導時常分心,聽不見耶穌提及的十字架,也無視受苦和復活的信息,反倒專注於世俗的事務,像是權力、利益,凡事以是否有好處為考量。
門徒的問題一直以來都是「雙重標準」,會分你、我,「你」不是「我」這邊的,耶穌是「我」的老師、拯救者,不是「你」的。在前不久,門徒試著從一個男孩趕出惡靈,結果以失敗收場,受到耶穌的責備,現在他們制止一位奉主名趕鬼的人,只因為這位陌生人並不屬於他們的團體。不過,我們或許跟門徒一樣也會質疑這個人的動機,擔心他是神棍,會奉主的名斂財,現在不乏這種宗教上的詐騙,打著耶穌的名號,開設教會、舉辦聚會,說著似是而非的道理,招搖撞騙。
對此,耶穌的回答具有神學邏輯,沒有人能奉耶穌的名行神蹟,又同時詆毀耶穌;其實耶穌有講到奉主名卻混亂真理、害信徒跌倒的人,最後下場就是被扔入海中,對於以色列人而言,大海象徵混亂及邪惡,頸項上拴著大磨石,代表沉進海底,既浮不出海面,也無法脫困,換句話說,就是死得非常徹底。牧師從小生活在台中,大家都會開玩笑地說,得罪某些人會變成消波塊,這是一樣的道理。再也不看見明天的太陽,代表無止盡的黑暗,連一點盼望都消逝殆盡。敘事中耶穌講的關鍵字,無疑是「地獄」,能夠肯定的是,那不是對外邦人的恐嚇,而是對於信耶穌的人的提醒,若單從字面上理解,會認為耶穌太不近人情,或變相地要求大家要做聖人,連一丁點錯都不能有,怎麼可能做得到?
從地獄的審判看見基督的憐憫
整卷馬可福音裡,僅有這此出現「地獄」的描述。以色列人對於地獄的想像,來自他們的生活經驗,地獄的原意是「欣嫩子谷」,最早是在約書亞記所記載的地名,是耶路撒冷西南邊的谷地,作為焚燒垃圾及廢棄物堆積地,類似今日焚化爐或掩埋場,在以色列背離上帝的日子,甚至將此作為敬拜摩洛神明的祭壇,將孩子丟入火中獻祭(耶利米書七)。因此,對於以色列人來說,這是邪惡的記號;若咒詛一個人下地獄,等於是說,這個人是垃圾,要被丟進這裡,被火燒。耶穌用他們的經驗投射出將來審判的隱喻,那麼就比較容易理解,那犯了罪的手、腳和眼睛,實際上就是沒有用處的部分,儘早割除或丟棄,因為地獄也是當下世界仇恨撕裂的寫照。
主日學有一首詩歌,是孔牧師在家教默認兄弟唱的歌,當他們吵架時,就會要求他們唱一遍,那首歌是這樣唱:「我的手要做工、我的手要做工、我的手要做工,不能打人;我的腳要走路、我的腳要走路、我的腳要走路,不能踢人;我的嘴要唱歌、我的嘴要唱歌、我的嘴要唱歌,不能罵人;我的眼睛讀書、我的眼睛讀書、我的眼睛讀書,不能瞪人。」,簡單的詩歌呼應了這段敘事。手,是用來工作,作美好的事、建造教會和維持關係,倘若握起拳頭,威脅或攻擊別人,必須斬斷;腳,是用來走路,站立成為正直的人,倘若走邪門歪道,那不如不要留著;眼睛,是用來看上帝的話或是看見鄰舍的需要,倘若只注視世上榮華,卻無視真理,有比沒有還糟糕,乾脆挖出來丟到火裡燒。耶穌的意思,不是真的要做出這種行動,而是一種自我反省,我有做到嗎?還是沒有呢?
耶穌的比喻也能套用在其他部分,嘴,是用來讚美、造就和祈禱、談論真理,還是已經被用在說謊和造謠?心,是思想上帝的話,抑或是被憂愁佔據?以此角度思索耶穌的教導,就能明白,這不是指嚴酷的審判,而是溫柔的勸誡。因此會下「地獄」的罪,明顯指向欺壓弱者、使別人跌倒與破壞和睦。然而,敘事也點出耶穌的憐憫,犯罪的人並非就十惡不赦,祂說那些壞的,就當立刻丟棄,是有空間容讓人回轉,也就是悔改,就得到赦免。
作彼此和睦的鹽
耶穌在敘事中最後的教導,耐人尋味,既勾起我們的好奇,也開啟我們的想像。以為有悔改,就免受火刑,但耶穌說:「因為每個人必被火像鹽一般醃起來。」(v.49),在馬可福音,看不到人性需要的彌賽亞,滿有權柄、力量;聽不到悅耳的教導,如何獲取功成名就。反而是令人頭痛、卻步的信息,跟隨基督就當背負十字架,放下世界的價值及自我中心,認真地追尋生命的意義。這句話意思近似「真金不怕火煉」,假使我們宣稱自己是相信上帝的基督徒,那麼在各方面就必須經得起火的考驗,且也有另外一則隱藏的信息,古時的祭物需要用鹽醃,保持祭物的完整和潔淨,不會腐敗;表示我們自己的生命全然獻給上帝,成為上帝的祭物,也就是我們認知到自己是屬於上帝的。
若有人因著我們屬基督的身份給予幫助,即便只是一杯水,我們也要心存感激,而不是嫌棄恩典,「蛤?怎麼只有一杯水?」,這是本末倒置。一杯水象徵微小的事情,是透過在微小的事上感受上帝的恩典,那杯水或許就是帶來和睦的關鍵,為乾渴的人施予幫助;奉主的名去服事屬於基督的人,不見得要做些偉大的事奉,即使只是拿杯水給別人喝,都能得著上帝的賞賜,也許不是一般人心中期待的豐衣足食,但極有可能是帶來和解,讓周圍的鄰舍能彼此和睦地生活,一杯水考驗的,正是我們的內心,只想到慾望?還是看見生命的需要?
換個角度思考,有時候看到別人的困難,我們不想只拿一杯水出來而己,而是想要搬出整桌的滿漢全席,然後告訴大家,「我」做的是多麽有意義和豐富,只談事工,卻不聊生活的點滴,或生命的領受,這也是耶穌提醒我們不用把心思放在做了多少事、做的事有多大,耶穌打破我們的錯覺,不要只聚焦為上帝國做大事,而是真正關心一個人的生命,足以創造美好的和諧,也就是說,做好小事,就能看見上帝恩典。
經文前後相互映照,耶穌用鹽比喻跟隨者的特質,如果鹽混合其它物質(向世俗價值或各種標準、流行妥協),那麼會就失去鹹味,沒有調和的功能,讓一道菜黯然失色,既無味道、也沒營養。若我們失去基督信仰的核心,就沒有機會讓周圍環境因著福音而得到改變,可能還會繼續活在彼此計較、充斥暴力和追求利益底下。「你們中間要有鹽,彼此和睦。」(v.50),說明跟隨基督要活出基督的模樣,展現基督的美德,使人感受福音的力量,在群體中擔任和睦的作用,在衝突中依然保持良善,以基督的教導服事他人。
結論
重新認識基督,祂絕非要我們臻至完美,才能成為跟隨基督的人,巧好相反是因為我們明白自己不配,才有資格追隨祂。耶穌親自作為榜樣,犧牲自己的生命成為救贖,讓我們與上帝之間重新獲得和解,建立關係。那麼我們生活在團體中,不論是教會還是家庭,思考的不再是自私的慾望。福音帶來改變,耶穌不是為了滿足「我」的神明而已;是讓我們的生命有所翻轉,看見別人的需要,在能力所及的範圍內,關心他人的生命。作彼此和睦的鹽,是願意回應上帝的邀請,奉耶穌的名活出犧牲的生命,願意擺上自己的一切,為主所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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