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弗所書四1-16 唯一的一

保羅論述合一的背後

保羅強調「合一」的重要,足見教會當時有各種立場上的分裂。早期教會在發展過程中有許多擺盪,對於聖經詮釋或神學問題,信徒持有各自的觀點,互不讓步、堅持己見。保羅看見這種情形,語重心長寫下信件苦勸信徒,他自己為著上帝的緣故,甘願作為囚犯,意思是為主改變、犧牲,甚至被束縛。不免使人想起《使徒行傳》尚未遇見基督的保羅,當時他仍稱為掃羅,是意氣風發,為上帝大發熱心的猶太教信徒、也是法利賽派的有為青年,前途光明,積極參與迫害基督徒的行動,他當初就站在群眾裡,激昂地看著他認為的異端司提反被人扔石頭打死。這樣的保羅在遇見基督後,人生完全改變,捨棄一般人眼裡,更好的工作機會、受人敬重的職位,轉而為了信仰漂泊、淪為現實生活的囚犯。因此,保羅的意思不言而喻,蒙上帝憐憫而皈依基督的人,不應該是拿起石頭扔出去的人。

保羅反對教會瀰漫「律法心態」,因為那代表著一種權威,以此定罪和審判不同的人。教會經常錯誤解讀保羅的「因信稱義」,保羅並非反對律法,甚至可說是支持律法,他反對的,是以律法壓迫他人,因為律法本身是用來審視自己,而非拿來檢討別人;在罪惡人性的扭曲之下,律法儼然變調淪為工具,不再將其視為靈魂或生命的需要,而是當作證明自己的手段,藉此獲取安全感。視律法為圭臬,至高無上的聖旨,這使猶太人知道自己的身份,是上帝的子民。然而,問題正是因著律法而產生的優越心理,以輕蔑的視角看待他人,「我們與他們不一樣」的心態,用律法分高低貴賤,持有律法的上帝子民是聖潔的,那些沒有律法的人都是骯髒的;有守律法而得福氣,反之,會招來咒詛,則是因為不守律法。

猶太群體沒有因著律法而變得團結,反倒有分裂成同宗不同派的情形,聖經裡有法利賽派、撒都該派,及奮銳黨(激進),各自有不同神學及政治立場,例如:撒都該派不相信復活,認為律法只能遵照文字描述理解,只有一種解釋;奮銳黨偏向極端,專門在地下搞流血的暗殺,目標是把外來統治者都驅逐出境,重建以色列王國。他們敬虔信奉律法,但是他們從未活出律法的精髓,不但沒有帶來生命的改變,反倒撕裂上帝國。教會,基督的身體,沒有成為一體,是因為我們想當頭,取代基督。簡單來說,律法是排他性的,只有堅守律法的人才配擁有恩典。


人性根深蒂固的陋習

當代教會依然像過去初代教會一樣,充滿許多問題,從中延伸爭論、分裂,不論是聖經詮釋或是神學議題,從來沒有完全正確解答。信仰不是選擇題,從各種選項中挑選「對」的答案;信仰並非是否題,只有「圈」和「叉」的空間。人性時常想將信仰公式化,用最簡單的辦法理解信仰。不過信仰是申論題及實作,無法被簡化,可能終其一生方能交卷,過程要寫出自己與基督的相遇,對於信仰的體會,是屬於自己與上帝之間的關係。因此,重點不是我們聖經知識的熟捻、神學見識的了解透澈,而是如何仰望上帝。

不過,我們期待華麗的答案,因為不滿足於看不見的信心,怎麼做才能得到上帝喜悅?什麼條件才能進入永生?《約翰福音》六章,許多人去找耶穌,耐人尋味的是耶穌的回答: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,你們找我,並不是因見了神蹟,而是因吃餅吃飽了。不要為那會壞的食物操勞,而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操勞。這食物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,因為父上帝已印證了。」(約翰福音六26-27),這顯出人性尋求耶穌的動機並非全然單純,然而耶穌依然接納,也叮囑所有人不要為會壞掉的食物操煩,不僅是指基督使我們的生命飽足,更是提醒,不要追尋那些會煙消雲散的價值。他們反問耶穌:「我們該做甚麼才算是做上帝的工作呢?」(約翰福音六28),這是人性根深蒂固的陋習,關係裡存在著利益交換,要付出什麼代價,才能得到天國門票?耶穌打破我們對生命的狹隘想像:「信上帝所差來的,這就是上帝的工作。」(約翰福音六29)。

我們心中納悶:「等一下!什麼?做上帝的工,不用達到某種條件或要求,不用做偉大的事工,只要心中相信!?」,簡直實在難以置信,偏偏我們又不喜歡這個答案,因為信心看不到,或者說,別人看不到。我們急於作出一番作為,得到別人讚賞,結果耶穌對我們說,只要相信就是在做事工。怎麼可以?這樣別人看不到「我」有多努力!換句話說,耶穌提醒我們,做事工不等於有信心。耶穌及保羅所說的,恰恰挑戰人性私慾,想獲取恩典而拼命做事。然而,信仰弔詭之處在於,「不信」也不會被「恩典」拒之門外。詩人回顧以色列出埃及的歷史,發現上帝恩典:「因為他們不信服上帝,不倚賴他的拯救。然而他卻吩咐天空,又敞開天上的門,降嗎哪像雨,給他們吃,將天上的糧食賜給他們。各人就吃大能者的食物;他賜下糧食,使他們飽足。」(詩篇七十八22-25),這讓我們不太舒服,不守律法、不信上帝的人,竟然也有上帝的恩惠!


唯一的一

律法提供人內心保障,有穩定及踏實感,因為能依循一套法則、標準,卻無法凝聚團體的共識和向心力,在律法之下,只是期許自己不要犯錯,因著律法而活在恐懼之中、幫別人貼上標籤,然後幫自己戴上「敬虔」的帽子。然而,保羅對於律法的看法是「基督是律法的總結。」(羅馬書十4),基督是超越律法的律法,他提到謙卑和寬容,我們不該因律法而傲慢,也要記得基督的包容與接納,時常持守聖靈的合一,讓聖靈引導、改變我們的生命。

保羅談的「合一」,不是整齊劃一,並非所有人投入做相同的事工、講述一致的信念、穿同樣的衣服、只能有同一套標準。雖然他提到「一個身體、一位聖靈、一主、一信、一洗、一上帝」(v.4-6),這是「唯一的一」,卻不是人想像的「一神論」,非常排外。保羅創新的革命信念:「一」的符號是為了所有人,不是為特定對象。藉著律法表示自己活在「一」裡面,是展示自己的特殊性,進而拒絕他者。保羅說的「一」是普世的,給所有人的;不是強硬要人全盤接受,不是消滅不同的人,不是只有一種真理模板,不是要求所有人都一樣。律法的特殊性在於,它要求的是在群體中的人,而非群體之外的人,「我的宗教要我不能…,所以你們也不能…!」,這是想將特殊性放入所有人裡面。但是,「一」包含「多」,展現接納與包容,上帝不是某些人的上帝,而是所有人的上帝。

因此可知,律法的最終目標是把仇敵變為鄰舍,不是讓他者從這世上消失、把他者改造跟我們一樣,而是尊重他人有不同面貌、宗教和想法。基督道成肉身,進到世界,與不同的宗教、階級、身份、性別、立場和意識形態的人相處及生活,顯明上帝是「充滿萬有」(v.10),沒有恩典的律法會使人自以為是,靠自己就能得救。上帝讓我們活在恩典之下,讓我們知道惟獨倚靠上帝。信心是恩賜,免除我們對於不同宗教或立場,感到焦慮和懼怕,不用嫉妒別人,因為我們有上帝的恩典。


在基督一個身體裡的恩賜

這次在法國舉辦的奧運,開幕式表演引起爭議,許多教會紛紛表達抗議,因為他們認為演出形式像是達文西畫的「最後晚餐」,褻瀆基督信仰。但是,其實內容反而近似基督信仰在談的「和平」。節錄片段演唱曲《裸》的歌詞:「如果我們一直保持全裸的話,還會有戰爭嗎?不會!當我們全裸時,手槍藏在哪裡呢?…如果我們都回到全裸的狀態,就不會有富人和窮人。是的!無論我們是瘦還是胖,我們都只是全裸。…讓我們像出生時般生活,簡簡單單…。」

歌詞邀請我們去省思,不穿戴衣飾時,不是都一樣嗎?都是平等的,沒有戰爭、窮富或是美醜的差別。用幽默的方式戳破人類社會的不平等與虛偽。不過抗議的人沒有注意這個部分,反倒將焦點放在歌手菲利普·凱特林(Philippe Katerine)全身漆滿藍色的全裸上陣。如果,保羅還活在世上,他或許會提醒我們,重點是正視教會本身的醜陋,而不是像糾察隊一樣,以自身信仰去要求那些不在信仰中的人改正,但也不是「網內互打」,而是要看見我們都是基督的一個身體。

保羅提到「恩賜」,不僅指外在能力,而是內心的力量,了解自己在基督裡,每個人都不相同,有使徒、先知、有牧養的、教導的、傳福音的,每個人憑藉恩賜,同心建造基督的身體。信心讓我們知道恩賜不是分化(分別彼此),一個人若有信心,他已經藉著自己的生命傳講基督的道,以基督精神服事鄰舍。

保羅緊扣基督信仰的核心,指出:「惟獨使人發出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。」(加拉太書五6)。 信心使我們被上帝稱「義」,表示追求正直、正義,絕非倡導完美無瑕,而是力求教會不能掩蓋罪惡。因此,保羅才會要我們「用愛心說誠實話。」(v.15),不說虛偽的謊言,而是講出真理。「義」是與上帝有合宜的關係、是對上帝的忠誠。

當我們連結於基督,在愛中被基督轉變,每個肢體互相扶持、建造教會。即便每個人對基督有不同面向的認識,但是我們都活在基督的身體裡,在唯一的一當中,「愛」才能實現救贖,讓我們在信仰當中同歸於一。保羅提到「成長」,代表生命在基督裡進步。我們都是微小的肢體,同心在唯一的一裡面,建造基督的身體,而我們也會發現自己根本沒有力量,我們每個人都是空著肚子來,但是,上帝藉著基督來餵飽我們,讓我們有力量去建造教會。


結論

保羅提醒我們活在「唯一的一」裡,不代表安全、平靜及美好,會遇到錯誤和欺騙,面臨危險的抉擇、恐懼和暴戾。以基督的愛建造教會,不代表會有好的回饋。但是,在上帝的保守下,被愛護、培育、支持和同在中漸漸成長,見證上帝國在眼前展現;成長,通常伴隨哀傷、痛苦和淚水。但是,當我們建立基督的身體,就讓世界看見教會裡有接納和包容,在教會領受撫慰。這不是我們多有力量,而是基督正是教會領受的禮物,我們只是蒙召,靠著信心分享禮物出去。



初鹿教會榕樹下的光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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