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可福音十二28-34 第一條誡命

前言

這禮拜,小兒子要我陪他寫作業,他希望直接告訴他答案,告訴小孩答案最快。可是,他們什麼都學不到,只會知道答案而已,知道跟明白是有差距的。信仰也是如此,得到答案最好,但是就缺少了真實的體會。答案需要有追尋的過程,獲得了才能銘記在心。


禱告的殿變為賊窩

耶穌使盲人巴底買重獲光明,這個行動是一份聲明,要解放以聖殿為中心的神學,因為這種思想過於強調聖潔,反而限制人來到上帝面前的機會。不過,耶穌並非反對聖殿存在,而是反對祭司與其他神職人員把聖殿當權威,以此操控上帝子民,美其名是為了宗教信仰,實際上卻是為了自己的口袋,聖殿徹底淪為「人手所造」的偶像。敘事從耶利哥轉到耶路撒冷,耶穌潔淨聖殿,推倒兌換買賣的櫃檯,這是服務從外地來的朝聖者,方便將手上貨幣換成聖殿專用的錢幣,也能直接購買祭物進入聖殿獻祭,卻被利用匯率及提高牲畜的價格來牟利;獻祭本該是莊嚴神聖的擺上,如今卻只剩是制式的禮儀,耶穌更直接說:「我的殿要稱為萬國禱告的殿嗎?你們倒使它成為賊窩了。」(馬可福音十一17)。

禱告的殿變成賊窩,顯示聖殿的管理階層凌駕於上帝,將聖殿當家產在把持。這些利益結構的受益者(祭司長、文士和長老)被耶穌的行為惹怒,紛紛來找耶穌理論,展開一場唇槍舌戰的辯論,目的是想扳倒耶穌,聖經、神學及教義,是否能抓到耶穌回答的漏洞,不惜藉「納稅給誰?」的問題陷害耶穌,企圖用宗教問題演變為政治問題,讓耶穌被羅馬政府當成政治犯。耶穌巧妙回答各種問題,化解危機,且讓這些神職人員無地自容,因為他們的神學相當狹隘,發展錯誤的聖殿神學,又對於上帝的認識非常平面,把認識當知識,熟知有關於上帝的教導、誡命和故事,卻未曾放入自己的生命作對話;上帝的作為充滿奧秘,人卻想將其侷限於禮儀及空間裡。若未與上帝真實的相遇,充其量只是宗教圈內的頂級金卡會員。

撒督該人就是其中之一,他們是祭司團體的貴族(菁英)代表,卻不相信復活,發想一堆神學問題,想讓耶穌難堪。他們認為無人能破解這道題目,復活會抵觸律法,有一個人死掉,他的兄弟按照律法要娶遺孀,如果不幸有七個兄弟都娶了寡婦,在復活時,算是誰的妻子?可見復活會造成悲劇。當他們為自己的邏輯感到自傲,耶穌直接打臉他們的狹隘思想,「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,而是活人的上帝。」(馬可福音十二27),復活後的生命,無法以現在的角度詮釋,重點在於復活會扭轉死亡,給予人永生盼望,那不是以後的事,活人的上帝是從現在開始。


悄悄地將崇拜對象換成瑪門

有位文士就在旁邊,聽見雙方辯論,認同耶穌對誡命的詮釋。即便宗教領袖自認是神學權威,不再認真追尋上帝的話,仍舊有人渴望聽見福音。文士的問題不是為了挑戰耶穌,而是希望聆聽真理,文士發現當時的宗教困境,原本宣揚上帝話語的聖殿,卻失去崇拜的功能,反倒成為彰顯某些人的權勢和榮耀,誇耀功績和名聲,聖殿不再是上帝的居所,而是人搭建的舞台,只是用名正言順的包裝,對外宣稱這是上帝的心意,看似維持宗教團體的運作,私下卻當公司在經營事業。俗語說:「金錢不是萬能,但是沒有錢萬萬不能。」,耶穌斥責他們把聖殿改造成賊窩。不言而喻,他們不在缺乏中倚靠上帝、專心祈禱,反倒是覬覦更多金錢,享受金錢帶來萬能(無所不能)的力量,源頭不是出於上帝,而是來自於金錢和權力的慾望;不信任上帝,明明知道祈禱很重要,但是遇到問題,反而拼命用自己的方式、經驗和能力,試圖填補缺乏,既沒有交託、也沒有等候,即便能掌控一切,其實也等於竊取上帝的榮耀。

聖殿還有獻祭的功能,使人藉著真心懺悔及贖罪,生命從禁錮到釋放。可是還是有人要走進慾望的牢籠,無法自拔,沒有意識到自己處在危機,飽受虛榮心和驕傲侵蝕,因為神職人員經常以上帝的口吻教導聖經,不知不覺就把自己當成上帝,擺出有如上帝一般的姿態。當然不會有人如此明目張膽地說自己是上帝,但是潛伏在內心的自我膨脹,讓人覺得自己擁有權柄和力量,覺得自己就是上帝。聖殿本是充滿上帝話語的所在,使人成為上帝的兒女,活出自由及豐盛的生命,現在卻呈現截然不同的風格,不願意認識上帝,成為罪惡的奴隸。因此問題在於人把自己說的話當成上帝的話,許多人正是利用上帝的話,把會眾的眼光聚集在自己身上,而非引導人將目光注視著上帝;他們信靠上帝,只是悄悄地將其換成了瑪門,把崇拜視為生意和買賣,看不見聖殿的本質,只看見輝煌的外表,自然無法體會及活在上帝的話語裡。


獻祭最好的祭物是自己

耶穌藉著潔淨聖殿的行動、與宗教領袖的對話及辯論,給了我們一項啟示,祭司團體或神職人員,其實沒有比較神聖、高貴,他們被賦予服侍的權柄,但不會因此比較高尚聖潔;神職人員被尊重,是因為他們傳講上帝的話,以上帝的話為基礎服侍他人,並非因此享有特權,操控組織或玩弄制度,甚至唯我獨尊、命令信眾。耶穌的話,是轉化對於神聖空間、獻祭禮儀、祭司職分的概念。聖殿只是建築或空間,沒有什麼神奇的效力,雖然可以因為進入神聖空間,對上帝心生敬畏,但是聖殿本身不等於上帝。題外話,現在沒有「聖殿」,雖然我們習慣把教堂(教會)稱呼為聖殿。但在神學院,新約教授鄧開福老師,都會對我們耳提面命,教堂不是聖殿,因為聖殿早已被摧毀,只剩一堵牆。

不過,耶穌時代的聖殿尚未被摧毀,耶穌也會要求得到痊癒的病人,到聖殿給祭司檢查和獻祭,而耶穌潔淨聖殿,其實也在表示獻祭要出於真心,而非流於形式。在基督的詮釋裡,祭物就是我們自己,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主-你的上帝。」(v.30),代表是要獻上自己,那也是讓人重新拾起祭司(牧師)的意義,引導眾人面對上帝,而非取代上帝,講道及主持聖禮,是要使人專心地注視上帝,而非把鎂光燈打在自己身上。其實從文士來找耶穌的那刻,就嗅到一股改革的氣息,肯定有人對於舊有的禮儀制度、律法的狹隘詮釋、扭曲的聖殿神學,感到失望而想要改變。文士在耶穌的教導裡找到亮光,因為耶穌的話有別於傳統的認知、制式的教條,在當中帶來突破與新眼光。

文士直接問核心問題,至關重要的誡命是哪一條?當然,這則考題顯示猶太拉比將誡命分等級。因此這個問題相當爭議和敏感,因為每個拉比都覺得自己關注的誡命是最重要的。耶穌綜合了十誡的精神,歸納出誡命最原始的初衷,不論如何總要聚焦上帝,把人所關注的各種議題拉回到誡命的本質—上帝。耶穌引用申命記六章的經文,被人稱為「Shema」,意思是「聽」,是每日的禱文及背誦的經文。要聽見並謹記於心,這對人性是艱困的挑戰,因為總是左耳進、右耳出,或倚賴雙眼、擷取影像卻不放在心上,鮮少仔細聆聽上帝的話,呼應耶穌時常掛在嘴邊的話:「有耳可聽的,就應當聽!」(馬可福音四9)。耶穌還在原來的經文基礎上,額外增加一項「盡意」,什麼意思?不知道,但若將經文綜觀下來,意味著全神貫注地投入,心靈、思想和行動,是要以上帝為中心。


第一條誡命

耶穌說完第一條誡命後,隨即提到第二條誡命,「要愛鄰如己」(v.31),原本申命記的經文沒有這段記載,文士也沒有要求,是耶穌自行加碼,並且提到這是誡命中最重要的兩條誡命。愛上帝與愛人,可以是同一件事,舊約學者布魯格曼指出:「愛上帝,只能以愛鄰舍來表達。」,因此這兩條誡命實際上可以看作是同一條誡命,也是第一條誡命。文士認同且復述,並加上自己的註解,用「盡智」來重新表達誡命,意思是理性思考,切勿將信仰變成反智的宗教,只有狂熱卻無腦袋,美國的歷史學者樂馬克在《福音派心智的醜聞》寫道:「福音派思想令人詬病之處,在於福音派人士不用大腦。」福音派就如同馬可的敘事中出現的宗教領袖,具有宗教熱情及能量,強調傳統和教導,嚴格遵守聖經律法,也積極地向別人傳福音,卻熱愛塑造領袖的權柄。

文士聽完耶穌對律法的詮釋,以自身理解重新體悟信仰,愛上帝與愛人,「要比一切燔祭和祭祀好得多。」(v.34),再多敬虔行動、舉辦禮拜、引導再多的人信耶穌,都比不上實際的愛上帝及愛人,並非指傳福音不重要。看耶穌如何回應文士,祂不是認為文士回答都無誤,而是有智慧,「你離上帝的國不遠了。」(v.34),第一條誡命落實在我們日常生活裡,信仰沒有正確答案,而是我們與上帝的關係。信仰攸關我們如何看待世上的一切,不是抽空敬拜、祈禱而已;傳福音是藉著自己的生命來宣揚上帝的話語和恩典。

敘事邀請我們回到第一條誡命,仰望上帝、服侍鄰舍。宗教改革有個很重要的觀念,「萬民皆祭司」,這是指每位信徒在世界裡,如同祭司一般在服事,是在世界中的職分,非僅止於教會的職分。職分非位階,每個人都是兄弟姐妹、是同工,沒有階級之分;聖殿的概念也在新約得到轉化,保羅提到:「難道不知你們是上帝的殿,上帝的靈住在你們裏面嗎?」(哥林多前書三16),我們在基督裡面,也作為基督的身體,而成為聖殿,「靠着他整座房子連接得緊湊,漸漸成為在主裏的聖殿。」(以弗所書二21)。因此,我們在世界中服事,展現我們如何愛上帝,也正因為我們是基督的肢體、是聖殿,我們才能體會耶穌說的:「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,而是活人的上帝。」(馬可福音十二27)。


結論

我們若是只信奉教條、遵行某種權威式的教導或神學,我們找的,可能是死人的上帝。而耶穌所說的第一條誡命,事實上,是要告訴我們,這正是活著的信仰,是真實的。教會、講道、牧師、長執和兄姐之間,都會是彼此的通道,互相指引、提醒走往上帝的道路。







留言

熱門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