靈性的自戀

最近與牧者同工們閱讀《行動靈修學》,這正是讀書會的好處,平常不會翻閱的書籍,趁著這次機會逼迫自己一定得打開,因為這次正好在初鹿舉行,又剛好有個不成文規定,由當天聚集地的駐堂牧者分享心得。所以,總得擠出一些觀後評語,才能對讀書會有所交代。

仔細斟酌巴默爾的文字,會引人重新探討靈性上的默觀與行動,並且辨別兩者的不同與危險,目前只完成兩章,可能還未進入核心精髓,也沒有什麼值得拿出來討論的部分。

不過,倒是在準備過程中,想到一則有趣的希臘神話。簡易版大略是說,一位俊俏青年納西瑟斯,深受女孩子愛慕,不少人鼓起勇氣向他告白,但是都被發好人卡(被拒絕),這些心碎、受傷的女孩子由愛生恨,紛紛跑去向復仇女神哭訴,甚至要求打他屁股(懲罰),藉此療癒情傷,女神回應了眾多怨氣極重的女子,讓納西瑟斯在一次不經意中,從池水看見了他自己的倒影,納西瑟斯就在那個瞬間、當下、立刻愛上了他自己,深受自己吸引到無法自拔,完全無法離開池邊,只是不斷連連讚嘆自己的美貌,直到日漸消瘦、憔悴,最終餓死。

對我來說,這則故事的寓意,其實是談到「自戀」,搭配這本書的內容,令我聯想到「靈性的自戀」。不少人迷戀自己靈修的樣子,要不是沾沾自喜、就是害怕達不到標準。因為人性的軟弱,總是需要「標準答案」確保自己有安全感,不喜歡有模糊空間,甚至不允許空白出現。

在教會界,不論是講道,還是查經可見一斑。我們需要「標準答案」,因此,總是想深入探究原文,想要弄明白每一節經文、每一個字,到底在說什麼,想要探究信仰。這樣做當然是好事,但是,如果只是為了展現自己懂得比較多,或是只想要知識,卻沒有想過以經文調整自己,就喪失上主的話語能帶來改變生命的能力。

只想給出標準答案的查經會失去想像力;追求標準答案的講道時常落入道德說教。靈性的自戀也是如此,我們有一種恐慌或是迷思:靈修時間不夠。以為要長時間躲進密室,要花許多時間在讀經、祈禱。當然,這並非意指這些事情不重要,而是如果把它變為標準,我們就會害怕自己無法達標,進而苛責自己,只不過那不是上主的憤怒,而是源於自我的罪咎感,我們僭越主權審判了自己;或是真的靠毅力、恆心達標,會不會就以此為自滿,認為自己更加高人一等?我們連學校排名、工作職場都想競爭了,何況是靈性,到頭來,我們追求的是優越感,連靈性都沾不上邊。

留白不見得是壞事,反而能培養懂得界線的空間,或是迫使我們願意去「思考」,而不是等著被餵養所謂的「答案」,不會被某種宗教意識形態綁架。

靈性不需要複雜的定義,簡單來說,可以視為一種關係。如果將靈修看作是與上主通電話,時間長短並不會影響關係,而是清楚知道正在與上主連結,關係並沒有辦法用量化的標準衡量。如果有標準,那麼就有可能用數字代替恩典、用圖表取代信仰。

靈性是我們能在生活中辨認出上主的臨在,學習在各樣事上尋找祂恩典的跡象。感覺很抽象,但其實又很好理解,書裡有一句話:「先得要有『生活』,才可能有『靈性生活』啊!」也就是說,好好認真生活就是在培育靈性。與上主連結,才能粉碎自戀,從上主攝取真正對生命有益處的養分,生命得以飽足而不致餓死。

這時候,就會慶幸說,還好我不帥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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