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ot it
總覺得自己無法扮演好「老師」的角色,因為在某些議題上,標準過於嚴格。脆上看到知名攝影師紅刺蝟的PO文,解決我的疑惑。
有人問做老師的必要條件是什麼?
他認為有一項能力特別重要,
「要有雅俗兼賞的能力,
對風格的包容力強。」
瞬間明白了些什麼!因為我太有個人風格,好惡太明顯,因此無法單純、客觀地欣賞一個人表現。
好比經歷過中會公職後,我自己最愛的職分是「書記」,可以不用站在台上主持,只要專心記錄,隱藏在自己的小小天地,但聽到同工會因為要打字而苦惱,心裡面就會浮現一層不耐煩。
啊!懂了啦!難怪以前教打鼓的時候,學生們總是會感到害怕,我很容易因為他們沒有達到要求而動怒,也會因為別人沒有達到我心目中的標準而生氣。
意識到這點,以後要克制自己,不然真的要變成愛「男性說教」的老人。剛好也在網路上看到另外一句話,
「透支自己,就很可能在疲憊時,對身邊的人心生怨念。」
也是強而有力的提醒,要在心中時常對自己說「不要太用力」,放鬆,不要把自己的標準套用在別人身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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