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鹿教會長執訓練第一堂課的筆記與心得

感謝美崙教會吳樸文牧師,帶領初鹿教會長執同工、兄姐一起學習,沒有使用任何PPT或講義,卻讓我們身歷其境似的信仰課程。我嘗試整理筆記及放入自己的心得,不見得是講員原本的語意和表達,更不可能是逐字稿,也沒有照著時間順序,因為有加入我的詮釋和想法,當然沒有講員表達的精彩,但仍希望忠實呈現整個訓練的精髓,讓我們共同來進步。


第一堂課談「教會法規」的精神,以聖經裡「約」的概念出發,在出埃及記二十章裡,上帝頒布十誡給猶太人,這是祂親自拯救的子民,因此「約」被視為一種身份的象徵,這無法套用於所有人身上,願意守約是上帝子民的身份所顯出的義務,但不能強求不信上帝的人守約,因為約是一種關係,既在約的概念上發展出的法規,其目的跟「約」的精神一樣,就是確立關係,讓我們知道自己是誰。



不過樸文牧師提醒我們記得一件事,法規無法引導我們找出自己教會的獨特性在哪裡,法規不能找出教會的異象,但能幫助我們認識自己的身份;法規有它的功用,但也有它的侷限。接著牧師也挑戰我們,雖然我們已經具備這樣的特色,不過那僅限於宗派間的差別,牧師要我們去思考自己教會的特色是什麼?


長老教會法規讓我們知道自己所屬的宗派,雖說不論是哪一種教派都是基督的肢體、都是耶穌基督的教會,但是法規就是長老會的特色,代表認同和委身,是讓我們具有獨特性的記號,當然法規在長老會才有效益,它不可能應用在所有教派裡面。所以法規有它的群體、範圍與脈絡、情境,每次引用法條都要記得它背後的精神和背景,是上帝與子民之間的關係,一旦我們抽離背後的信仰情境,我們就失去關係,「不違法」只是基本、只是遵守最低的道德標準,根本毫無關係可言。當一位基督徒看重與上帝之間的「誓約」,就會尊重上帝,而不是知法玩法。這個部分使我聯想到,現在許多人在法規上跌倒,其實能以最簡單的「闖紅燈」舉例,我們都知道紅燈停、綠燈行,不過往往看到四下無人,就覺得過馬路沒關係,如果以「約」的角度來說,我們知道自己的身份與使命,就會願意多等待那幾秒,而不是想著趕時間,貪圖自己方便而已。


法規精神從聖約開始,那就必須要回到聖經來談,在以西結書四十章裡面,先知以西結看見上帝的約櫃在空中向他顯現,照理來說,約櫃應該在聖殿,但為何在異象中是在空中出現?其實這是代表上帝同在,因為在子民被擄之地,上帝為了祂的子民也被擄,意思就是上帝與受苦的子民同在。因為猶太人違背了上帝的律法,失去了與上帝之間的關係,失去了身份、土地的應許,又走回頭路成為奴隸,而上帝並不在天上翹腳捻鬍看戲,上帝親自陪著子民成為奴隸一同受苦,這樣的同在並不抽象,而是具體顯明在耶穌基督的十字架上,承擔人類的痛苦。在毫無盼望時,上帝將氣息吹入在絕望的人類當中,枯骨重新復活、有筋有肉有生命,表明將要引導人重新回到上帝的應許之中,並且看見先知以西結所描述的聖殿畫面,有城牆、有城門,代表人在上帝裡面會有一條界線,不屬於其身份的人都被擋在外頭,從外頭想要爬牆進入的都屬盜賊,不守規矩的人總想要貪圖方便而翻牆,嫌光明正大從城門進入太麻煩。這讓我聯想到很多人嫌棄法規,因為不符合自己的意思,硬要憑藉自己的意思曲解條文、想要越過行政處理流程,只將自己的利益放在前頭,不信任上帝藉著法規而有妥善處理,那就是沒有看重與上帝之間的關係。


願意守約是因為知道自己是上帝的子民,願意遵照上帝的安排、時間,願意照著正當程序來走入聖殿的門。約翰福音十章7節,耶穌提到自己就是「羊的門」,走進門時就要照著規矩,如果將十誡、法規當作一種關係,牆的內外就是為著做區別,健康的界線才有正常的關係,所以反過來說,沒有界線就沒有親密、合宜的關係。律法的功用就像圍牆,不是只有隔絕的功能,反而是提醒我們凡事照著正常的管道,關係才會合宜,有界線才有安全感、建立正確的關係,不要以為律法都是限制和阻擋,如果我們覺得法規很麻煩,遵守條文很沒有效率,或許我們也可以思考自己是否不信任上帝的主權?界線是為了保護,如果沒有規矩就會混亂,因此保羅所說的「因信稱義」中的「義」,指向的意義就是「合宜的關係」。


對於教會法規必須有正確的觀念,那是為了幫助一個信仰群體有「合宜的關係」,一個基督徒知道誡命、法規還不夠,光知道門口在哪裡還不夠,還需要找到正確的方向走進去,耶穌所說的八福會成為指引我們的道路,是我們的通關密語,是耶穌對我們的邀請卡。一個人首先意識到自己的不足(心靈貧窮的人),並且為自己的罪惡感到哀痛、憂傷(哀慟的人),甘意被上帝馴服、治理(溫柔的人),接著開始渴望上帝的道(飢渴慕義的人),因著上帝的作為得飽足而轉化,能夠去看見別人的需要(憐憫人的人),不是透過憐憫人,上帝才會憐憫我們;而是透過憐憫人來證明上帝已經賜給我們憐憫,因而我們能夠進入至聖所得見上帝(清心的人),因著遇見上帝而分享平安的人被稱為上帝的兒女(締造和平的人),但是和平並沒有想像的那麼簡單,我們會為了「合宜的關係」受苦(為義受逼迫的人),但卻又呼應了第一福開始的應許「天國是他們的。」因此,耶穌呼召我們要進入門,就是透過八福。這是上帝透過耶穌基督向人發出的一把鑰匙,八福被賦予一項意義,就是讓我們能藉著上帝的話,改變我們的思想,通過觀念改變未來,上帝的話有三個面相向我們啟示、展開:1.聖經。2.道成肉身的基督耶穌。3.教會傳承歷世歷代累積的宣講傳統。


既然法規是以上帝的話作為基礎,那麼就必須在使用時回到上帝的話裡來做檢驗。因此,法規就不是一種限制,更不是要讓我們看見不守法規後的下場,法規的目的就像上帝的話一樣,是要讓我們因地制宜、是讓我們能夠在每次需要用到法規時,是在每次的失敗裡、每一個個案裡,知道我們不是完全的人,絕對有可能在法規上跌倒,會誤用、會帶著錯誤的動機,但是總要記得法規不是為了滿足人的私慾,而是要展現上帝的公義與慈愛。馬丁路德說:「上帝的愛使律法生效,也使律法失效。」如果律法不是為了彰顯上帝的愛,我們就成為法利賽人,但是當愛與愛相遇就生發出喜樂,有創造、有分享、有團契。


當我們翻開法規,會發現前言說到這是「憲法」,這是國家才有的最高法律原則,我們是國家嗎?當然是,因為我們追求的是上帝國。所以教會並不是政教分離,政治歸政治、教會歸教會,很多人以為教會不能談政治,但這樣的觀念是大錯特錯,教會正是突顯政治的場所,因為憲法讓我們知道自己是屬於那一個王權的管轄,耶穌基督是我們的君王,讓上帝國在世上得以展現出來,法規的用意是讓我們知道誰是王,並且承接上帝託付的任務,要在世上成為光鹽,但是憑我們的能力沒辦法辦到,只能倚靠基督,要讓一切有次序,讓我們明白律法不是為了遵守標準規定,而是一項使命,這是教會的界線,不是以利益作為底線,不是遵照世界的眼光,重新回到上帝的話,在小會裡面思考、決定「做對的事」,在長執會裡面將「事情做對」,這是不一樣的事情,法規只是幫助我們將事情做對,但是做對的事需要我們自己去探索,如果做了錯誤的決定,即便將事情做好、做對,那也還是沒用,那如何決定做對的事?當我們不清楚、不了解,甚至迷茫的時候,還是要回到上帝藉著耶穌基督所啟示給我們的方向,回到八福的第一個提醒,成為心靈貧窮的人吧!



牧師在第一堂課裡介紹的延伸閱讀書籍

《小站也有遠方》

《約櫃漂流記》

《繽紛花園》

《面對未來最重要的50個觀念》

《上帝》

《從A到A+》

《非營利機構的經營之道》


整理第一堂課的筆記和心得,已經耗盡能量,

所以第二堂及第三堂課筆記及心得請待續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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